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现平昌至仪陇高速公路A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昌至仪陇高速公路A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平昌县、仪陇县。
(三)项目规模:平昌至仪陇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 年)》中的联络线,路线起于平昌县白衣镇三房湾,接S15镇巴至广安高速,向西经平昌县岳家镇、响滩镇、仪陇县立山镇、三河镇,于杨桥镇上跨G85银昆高速,经永乐镇、保平镇,止于仪陇县赛金镇,接G8516成巴高速。经初步研究路线全长约73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项目区内地表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层、坡洪积层粉质黏土,基岩为白垩系下统苍溪组、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遂宁组砂岩、粉砂质泥岩。区域构造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弱活动性断裂构造区,受活动断裂带的影响较弱。项目区内无6级以上强震活动发生的地震背景,地震活动以弱震为主,历史地震活动水平及频度相对较低。工程区对应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根据关于公布《四川省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范围》的通知(川震防发〔2025〕15号)等文件,本项目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四)工作内容:断裂带定位及路线和重要构筑物(K38三河特大桥)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研究。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技术要求。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②投标人已入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附截图;若投标人为蜀道集团内企业则无须提供相关截图)。
③未被列入“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服务平台”警示名单和高风险名单。(附截图)。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
(五)人员要求:
①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六)设备要求:无要求;
(七)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同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11月28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8602861082,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和顺路一段366号蜀道云上城12号楼1507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未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内的单位;
6.被列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级黑名单(D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给予乙方相应的信用处理。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十五)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六)成果文件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四川省地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后(若需),方可提交我公司。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见附件)
2、工程专业采购合同 (见附件)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