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现S547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涉铁工程专业设计专题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S547翠屏区金秋湖镇(南溪界)至永兴镇(叙州界)段改建工程涉铁工程专业设计。
(二)项目阶段:两阶段勘察设计。
(三)项目地点:宜宾市。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是连接宜宾市翠屏区与南溪区及叙州区的主要公路之一,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22~2035 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线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境内,项目起于新国村双水井小桥西侧,与S547 南溪段(S546 共线段)相接,经金秋湖镇、新站村、大垇村、永胜村、永兴镇、八庙村,终点位于九龙村西侧,接S547 叙州区段。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7.5米,路线全长31.565公里(其中改建段24.21公里,新建段6.955公里,利用段0.4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4.6398 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488.78 万元。
本项目共1处涉铁工点,在路线K9+400附近与内六铁路交叉(内六铁路为国铁Ⅰ级客货共线单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为普速铁路),交叉角度约100度,拟采用桥梁方案上跨铁路,工可推荐方案采用3×30+40米小箱梁,在40米孔上跨铁路,起、止点桥台长共10米,涉铁桥梁总长度约140米,涉铁工程建安费预估1400万元。
(五)工作内容:本项目涉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工程、电力、通讯、接触网等拆迁改建及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若需)、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造价编制工作;第三方审查及审查汇报修改,获得铁路主管部门的批复;工程量清单及控价编制;并对本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进行涉铁专业技术服务(含后续服务及变更设计)。提交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铁专项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意见(若有)以及铁路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限定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内(需提供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内的查询页面截图)。
(二)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等级公路及以上上跨(下穿)铁路工程项目或工点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以项目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需提供合同书全本和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五)工期要求:工期应满足项目推进需要和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按时提交正式设计成果文件。
(六)设备要求:无。
(七)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1万元。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签字确认。(注:本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涉铁工程专项设计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内外业、后期服务、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潜在的费用,不因后期工程规模调整、设计方案变化等原因而增加)。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 11 月 27 日10: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780018589 ,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和顺路一段366 号蜀道云上城12号楼25楼2507会议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未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方资源库内的单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后的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在收到甲方中标文件10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给予乙方相应的信用处理。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附件:1.银行保函模板
2.技术要求
3.报价文件模板
4.合同模板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