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项目需进行瓦斯专题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项目瓦斯专题。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三)项目规模: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宜宾屏山县新市镇,接在建的G4216蓉丽高速新市至金阳段,经新安镇、锦屏镇、书楼镇、屏山镇,止于叙州区柏溪街道,接已建成的G7512筑蓉高速宜宾西绕城段,全长约66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根据目前方案,全线设桥梁22.2公里,隧道21.7公里,桥隧比约66%。全线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2处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计约23.717公里,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配套设施。
根据路线走廊带区域地质条件分析研究,路线走廊带拟建郑家山隧道(全长7340米)、石梁子隧道(全长4140米)穿越的三叠系上统(T3xj)及隧道底部二叠系上统(P2l)地层岩组为含煤地层,外业调查过程中在石梁子隧道附近可见红鑫煤矿矿点。郑家山隧道与石梁子隧道相接处以五指山背斜为界,两侧隧道均为单斜隧道,瓦斯气体存在上溢风险,拟建高速公路隧道开挖揭露瓦斯的可能性大、风险高,因此对本工程项目的郑家山隧道、石梁子隧道开展瓦斯勘察(瓦斯等级和施工风险评价)十分必要。
(四)工作内容:瓦斯专项勘察工作。以本工程项目路线走廊带内直接穿越含煤地层岩组的郑家山隧道、石梁子隧道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拟建高速隧道工程开展瓦斯类别及瓦斯风险评价专题研究。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技术要求。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须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4年第3号),四川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单位(机构)一览表中列示的单位(2024年02月07日发布);
(二)资质要求:无(因瓦斯专项工作无明确资质要求,故此项不做要求);
(三)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人员要求: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煤矿、矿山或安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现场取样及参数检测等工作开展时间以甲方项目负责人通知为准;
(六)设备要求:提供至少1台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瓦斯检测测试设备(填报格式见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七)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4万元;单价限价,人民币17万元/座。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含税单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不含税总价、不含税单价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不含税单价计算式为: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单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单价盖章确认。
本项目限价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采样、测定,现场测试及样品实验室测试分析,进出场、资料处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满足询价须知第(三)项要求的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等材料,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7月29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8602861082,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1段189号蜀道云上城12栋15楼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含税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给予乙方相应的信用处理。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十五)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六)成果文件要求:专项成果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2、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见附件)
2、工程专业采购合同 (见附件)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见附件)
详细电子版见附件。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