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需进行 钻探劳务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贡至泸州港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钻探劳务;
(二)项目地点:自贡市境内;
(三)项目规模:工程区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境内。区内公路交通较发达,以主干公路为主,主要有:G85渝昆高速公路、S22自隆高速公路、省道206、省道207、省道305、内昆铁路从自贡市境经过。施工图设计范围分为两段,第一段起于自贡市丹阳大道,向东展线,上跨内宜高速后,经过兴隆镇,止于沿滩工业园区,路线全长12.11km;第二段起于沿滩区王景镇新兴加油站附近,下穿在建的成自宜高铁,经过兜山镇、安溪镇、赵化镇、石道乡,止于自贡与泸州的交界处,路线全长47.66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2.5m,设计速度80km/h。
工作区地处四川盆地南部丘陵区,海拔高程250~530米,相对高差10~120米左右。工作区为主要为丘陵地貌,为构造剥蚀形成,零星分布的河谷阶地为侵蚀堆积地貌;出露地层主要为中生界侏罗系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局部有三叠系地层出露。
(四)工作内容:整个勘察项目的机械岩芯钻探及相应原位测试劳务工作,预计钻探工作量4500米,水域钻孔施工平台搭设及拆除8孔。实施过程中,询价人有可能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工程量。本项目工作量组成如下表1。
表1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孔深范围及类型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1 | 0~50m(含50m)孔深陆域钻孔,细粒土、粗粒土、基岩 | 4300(米) | |
2 | 0~50m(含50m)孔深水域钻孔,细粒土、粗粒土、基岩 | 200(米) | |
3 | 水域钻孔施工平台搭设及拆除 | 8 (孔) |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
(二)资质要求:具有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或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个近三年钻探劳务类似项目业绩( 2019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四)人员及设备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和设备(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六、七项)。
(五)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后期服务阶段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通知为准。
(六)最高限价: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孔内原位测试、施工设备、材料、人工、安全文明施工、进出场(不含后期服务过程中单次勘察按实物工作量结算金额低于5万元时的进出场费)、修路、搬家、平场、青苗赔偿、管理、利润、风险、税金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水域钻探单价中不包含钻孔施工平台搭设及拆除费用(如:搭设或拆除水域钻孔架管平台,搭设或拆除水域钻孔浮筒便桥,船只的租赁、改装、拼接等费用)。如需使用船舶,则船只租赁、改装、拼接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如需搭设架管平台或浮筒便桥,则搭设(拆除)平台费用根据限价要求单独报价。
后期服务过程中,单次勘察按实物工作量结算金额低于5万元,另行支付进出场费,进出场费按10元/ km计(供应商应合理选择车辆核载吨位,若使用车辆超出1辆,不额外增加进出场费),进出场里程按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出发至项目所在地最近距离百度地图查询。
各项限价为:
①0~50m(含50m)孔深陆域钻孔限价198元/米;
②0~50m(含50m)孔深水域钻孔限价257元/米;
③水域钻孔施工平台搭设及拆除限价3000元/孔;
④总价最高限价:92万元。
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4月2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808052378,递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安中路65号1号楼A420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无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投标。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本次询价采购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1中第三条质量和技术要求。
(十五)对于成交供应商,在申请项目款项时,需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参见附件。
附件:1、劳务合作协议(格式)【含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格式)】
2、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